位置: 首页 > 行情 > 正文

不按技术标准施工,北京中消长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被罚1万元

来源:腾讯网   发表于: 2023-08-14 14:37:30  


【资料图】

今日(8月14日),本报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由于不按照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北京中消长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近日被罚1万余元。

据处罚决定书京建法罚(市)字[2023]第010395号显示:北京中消长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是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海淀区清河安宁庄1820-618A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8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S32公交场站设施用地、U17邮政设施用地项目(618A-4#住宅楼等19项、1#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等4项、邮政设施等2项)消防专业分包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

2023年6月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该工程现场检查时,发现北京中消长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安全事故隐患:1.624B-4#住宅楼19层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广播导线接头未采用导线连接器或缠绕搪锡连接,NH-RVS2*1.5mm2软导线直接连接,不符合《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第8.7.9条第二款的要求;2.624B-4#住宅楼19层竖井内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接头设置在线槽内,未设置在专用接线盒(箱)或器具内,不符合《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第8.7.9条第一款的要求。该工程建筑面积为206603.57平方米,以上行为涉及的工程合同价款为404295.78元。

北京中消长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北京中消长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造成安全事故。该工程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公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张颖辉。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北京中消长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有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的情节。

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3500A010,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予北京中消长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处涉及的工程合同价款(2.5%)10107.39元罚款。

据天眼查及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中消长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20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工业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2802431136B,法定代表人为许鹭。(文|中国基建报 赵欣)

关键词:

上一条:好人啊!剧版《长津湖》开播,差评颇多,观众的差评理由惊人一致

下一条:最后一页